專案內容:
行善之舉: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35-36、40)
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他們。 (以西結書34:11-12節)
服務對象: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一章第二條規定設立非營利為目的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並接受公部門委託安置、收容之少女安置工作。
1.受虐、非行、性侵或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之個案。
2.經法院觀護人或縣府社工員評估需輔導安置或緊急保護安置之兒童及少年。
3.從事性剝削或有從事性剝削之虞之兒童及少年。
4.兒童及少年及其家庭有其他依法得申請安置保護之情事者。
5.家庭疏忽照顧之兒少。
關於善牧:
宗旨:發光做鹽、榮神益人(為主以愛事人)
願景:培力兒童、青少年與婦女之全人發展及家庭和睦
核心價值:和平、互助、簡樸
基督教門諾會花蓮善牧中心是台灣東部地區婦幼保護的機構。自1987年以來,設置中途之家庇護所,守護著無數受到性侵害的少女,以及幫助許多受到家庭暴力的婦女,陪伴她們勇敢走過生命中的難題和困境。
1993年,前執行長吳方芳女士在辦公室門口被人毆打成傷,成為當時震撼人心的社會事件,善牧的工作才逐漸引起大眾的關懷。於是,一批批的志工開始參與社區夜間輔導的工作,一方面加強孩童的課業,一方面默默的守護著他們。
未來發展願景:
一、因應社會整體環境的變動和需要,為身心受創少女營造更完整的全人輔導安置業務。
二、建設一個安全、復原、展業陪伴的家園,開啟遭受暴力侵害及弱勢婦女未來生命蛻變的契機。
三、關懷弱勢少年、發展原住民社區外展服務、改善部落少年兒童的成長及學習環境。
四、深化更理想、更有效力的專業助人能力、關切社會兒童及婦女議題的變化、回應上帝的愛和呼召。